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8〕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7月1日零时开始,正式启用老山治超站货车专用检测通道及非现场执法卡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车专用检测通道及非现场执法卡点位置:国道330线K800+500m处,检测方向为青阳县往铜陵市方向,单向检测。
二、检测点前方已设置超限检测提醒标志,请按规定路线行驶。经该路面非现场执法卡点抓拍显示的超限货运车辆,按LED情报板提示自行进入治超站接受处理,对未到治超站接受处理的超限货运车辆,县交通管理执法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按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流程实施行政处罚。
三、货车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进入专用通道通行接受检测的、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等违法行为,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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