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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青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林 仪为县政府副县长;
胡 伟为县公安局局长:
胡忠汉为县水利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王松华的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疏 勇的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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