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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青阳县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阅读次数: 722 信息来源: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11-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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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青阳县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

地点: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县政务中心四楼。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分档气量和气价。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的要求,第一档用气量月均不低于30立方米,覆盖80%居民家庭用气户;第二档用气量月均不低于50立方米,覆盖95%居民家庭用气户。县发改委提出以下两种阶梯气价方案。


方案

分档气量(月·户)

分档气价

备注

方案一

第一档

30m³(含)以下

3.00元/m³

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

计量周期内气量可累积,

结余气量不跨期结转。

第二档

30m³-50m³(含)


3.30元/m³
(第一档的1.1倍)


第三档

50m³以上


4.20元/m³
(第一档的1.4倍)


方案二

第一档

30m³(含)以下

3.00元/m³

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

计量周期内气量可累积,

结余气量不跨期结转。

第二档

30m³-50m³(含)


3.45元/m³
(第一档的1.15倍)


第三档

50m³以上


4.35元/m³
(第一档的1.45倍)


(二)实施范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家庭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口人,第一档用气量每月增加8立方米。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

(三)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每月设置5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

(四)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当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时,下游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第二阶梯、第三阶梯价格按照规定比价关系相应调整。为保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基本稳定,原则上价格联动调整一年不超过一次。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序号

姓  名

住址或单位

参加人类型

1

吴金娣

芙蓉山庄小区

消费者

2

曾冬梅

上林苑小区

消费者

3

徐小红

银杏花园小区

消费者

4

王永生

山水华城小区

消费者

5

孙芳

蓉城镇西峰路22号

消费者

6

方发娣

伯益上东城小区

消费者

7

袁桃红

风格城事小区

消费者

8

孙苗

伯益上东城小区

消费者

9

谢菁

县市场监管局

人大代表

10

丁鸣

长龙社区主任

人大代表

11

白伟

电信青阳分公司政企部主任

政协委员

12

唐茂

盛唐文化执行董事

政协委员

13

吴耀明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政府部门

14

殷宏炜

县住建局副局长

政府部门

15

田雷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专业人士

16

魏正发

县市场监管局规范科科长

消保委

17

唐劭

青阳港华常务副总

经营者

18

张绍福

青阳中学总务处副主任

利益相关方

四、听证人名单

姚秀亭、陈华峰、章留勇

特此公告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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