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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助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8-26 10:37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一改两为”大会、全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徽省总工会(皖工发〔2022〕24 号)《关于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助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见附件)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厅、市国资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在职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意见》(池工发〔2022〕20号),现就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助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全市各级工会广泛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市内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承接省内、市内疗休养业务,助力我市旅游行业加快恢复,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活动组织

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工疗休养活动责任部门,予以资金保障,制定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工会组织通过“游池州”平台规范有序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将职工疗休养活动优先交给职工疗休养基地组织实施。支持本市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承接疗休养活动。鼓励基层工会在市内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开展春、秋游活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工会对接,提供本地A级旅游景区名录、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名录,配合各级工会对承接活动的旅行社、旅游民宿资质进行审查,督促文旅企业依法依规为工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二)疗休养对象

面向广大职工,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工会会员为主。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为带薪参加,由所在单位保障疗休养期间工资。

(三)疗休养内容

职工疗休养活动坚持“疗”“休”并重、“医”“养”结合, 2022 年职工疗休养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倡导开展“一 课三活动”,即组织开展1次思想政治教育课,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1次座谈交流活动,围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1次健康服务活动,开展预防、治疗、 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活动。1次文化体验活动,组织职工参与节庆会展、文化惠民、专题讲座、美食体验等相关活动,带动职工文化消费。

)时间和地点

每批次的职工疗休养活动时间由组织实施疗休养单位根据 工作生产实际,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安排职工分批次、分时段开展疗休养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筹安排。活动时间不超过2天。疗休养地点可以安排在市内各级工会认定的职工疗休养基地,以及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

)活动费用

职工疗休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和活动费等,不含交通费。根据《关于开展在职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意见》(池工发2022〕20号)要求,党政机关和有条件的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天不高于460元的限额,凭据在单位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疗休养参照执行,其他企业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企业职代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承接省内疗休养业务,可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工会组织开展春、秋游活动费用标准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 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疗休养活动的统筹安排,按照“谁举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定职工疗休养方案,精心组织疗休养活动,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带队人员职责任务,召开行程安全讲解会,切实保障职工疗休养工作安全、优质、高效进行。

(二)提升服务水平

承接疗休养活动的市文旅集团、职工疗休养基地、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要精心安排,落实专人负责,以优质服务做好各项接待工作,确保职工疗休养活动取得成功。鼓励文旅集团、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业围绕“最美皖南、欢乐皖江”“山水池州 灵秀九华”等为主题为职工疗休养活动设计专门线路,提供专属优惠,让职工有更多获得感。

(三)严肃工作纪律

组织实施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严格审查疗休养活动内容,严禁将购买旅行社服务异化为公款旅游,严禁到纯娱乐性游乐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场所、高消费场所、私人会所、封建迷信场所、有低俗庸俗活动内容的场所等。

(四)加强宣传推介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提倡县区之间开展疗休养结对和职工互送活动。各级工会命名的职工疗休养基地要加强和旅行社、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合作,共同打造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最佳目的地。鼓励支持各地赴沪苏浙及省内开展疗休养资源推介,吸引省外、市外职工到我市开展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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