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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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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246号,电话:0566-5027046,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优化政府网站首页动态信息类栏目设置,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改版意见征集栏目,加强互动回应。开设“青阳县助企纾困服务专栏”“奋进十四五重点项目”专题。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全年公开信息4451条,县长信箱受理来信172件,回复167件。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10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69条。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和企业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快递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依法按期答复。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规范发布县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新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做好政府文件公开工作,提供word和pdf双版式文档下载。印发《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县政府网站、政务双微实行日读网、月检测、双月通报制度,重大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规定程序注销5个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目前全县有29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加大重要信息转载力度,全年部署全县政务新媒体矩阵转载信息105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县政府公报传播,全年共编发政府公报6期。跟踪办理政府网站“回应关切-互动回应”栏目事项,做好12345政府热线办理相关公开工作,每月发布百姓心声回应办理情况。

(五)监督保障

强化督查力度,按季度开展政务公开专业评估,召开调度会议通报测评结果,加强培训交流,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3期,累计150余人次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各单位、乡镇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023年我办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办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3年我办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乡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业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策发布解读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举办全县政务公开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提升单位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不断提升对政策解读重要性的认识,杜绝直接摘抄原文,敷衍了事的现象。加强对政策解读质量的检查。学习借鉴优秀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优化创新方面: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居)务公开延伸,发挥村务公开栏主阵地作用,按“政务、村务、财务、事务”等进行分类,坚持在打通村务公开“末梢神经”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信息传递零距离。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适合在村级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残疾人帮扶等便民服务类事项70余项全部公开公示。村级重大事务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土地征迁、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10月份,我县村务公开经验做法视频专题片在全省南片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播放交流,获省政务公开办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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