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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青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6-02-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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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青阳县开发区东河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电话:0566-5038187,电子邮箱:qyzwfwzx@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18条。围绕中心工作,深化基础公开,发布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26期,及时公开财政资金、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等各类信息。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高质量发展、双招双引、助企纾困等专栏,集中发布经济领域信息228条。重视民生关注和社会热点,提升教育医疗、稳岗就业信息发布质量,集中发布民生领域信息376条。二是围绕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公众参与。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举办政府开放日12期。主动邀请社会公众、媒体记者走进行政机关、深入内部流程、体验政府工作,实现政民互动“零距离”。三是围绕便民利企,拓展政府信息服务。通过“免申即享”惠企服务平台汇集发布高新技术认定、知识产权等政策服务283项,打通数据壁垒,加速政策兑现。全年45项政策已有企业达标,惠及247家企业,兑付资金1660.7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全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上年度结转4件,共计78件,依法办结75件,3件结转2026年办结。2件回复被申请行政复议(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回复被提起行政诉讼(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重视数据安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三审”制,对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健全政府网站读网巡查制度,通过专业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整改错敏词和表述错误,保障内容安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后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信息,规范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升级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提升用户获取信息便捷度。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建设,编发《政府公报》2期。深化政务新媒体整合优化,实现内容原创率、更新频率双提升。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组织全县政务新媒体转载权威信息及原创发布政策解读、民生服务等内容1045条。

(五)监督保障

对照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全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逐项落实。强化培训指导,开展业务人员集中培训1次、新人小课堂10余次,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47

行政强制

20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1

0

0

0

6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1

0

0

0

1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2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1

15

(七)总计

70

1

0

0

0

4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2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准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三是主动公开目录不够精炼,重点领域与基层两化领域多有重复。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围绕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2.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鼓励县直部门与乡镇开展形式丰富的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开展负责人解读,积极参加省市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全县政策解读水平。

3.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根据省、市制定的目录规范,分类有序的指导县直部门与乡镇政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优化调整,全面清理情况说明等无效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实现有效信息常态化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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