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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庙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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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法规要求,由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涵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依法依规更新的全部公开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庙前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庙前镇望华路143号,联系电话0566-55120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庙前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进步,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庙前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围绕居民教育、乡镇养老、劳动人口就业、便民利企等多个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极大程度上满足了镇域居民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为庙前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新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庙前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庙前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省、市、县政府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及保密安全规定。通过及时调整信息发布标准,优化政府平台建设,强化政民互动,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和高效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平台建设水准坚决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聚集专人专管。对于本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镇党政办安排专人专职负责,针对性开展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二是落实专区建设。进一步改善镇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根据群众需要,落实好制度上墙、专人服务、专项窗口硬件设施三是完善线下渠道。常态化更新村(居)务线下公开栏,做好机构人事、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公示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要求,督促10个村(街道)公开栏按时公开惠农补贴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工作职责,积极查摆不足。结合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二是广泛采纳建议,开展民主监督。2024年,庙前镇人民政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社会化监督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整改意见。2024年,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落实情况尚有欠缺。尽管庙前镇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部分信息发布仍存在公开面不广,剖析解读不深刻等问题,特别是本级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未能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导致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二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公开渠道具有局限性。目前,庙前镇的政务公开主要依赖于线上平台(如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以及线下告示栏两种方式,缺乏更多元化的公开渠道。这种相对固定的模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环境,也不利于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服务对象的多样性。

三是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门协作仍待加强。个别科室、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未按照任务分解表报送相关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标优秀案例,深化业务学习。通过对标优秀解读案例和其他领域的典型做法,加深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丰富解读内容的表现形式,提高解读的专业性和生动性,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能力,从而更好地帮助公众理解和接受政策精神。

二是开拓创新思维,丰富公开形式现有的线上平台和线下告示栏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途径,努力开拓新型公开方式如设立专门的咨询热线等,以便更广泛地覆盖不同层次的服务对象,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强化宣传工作落地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便民知晓率。

三是增强宣传教育,提升重视程度加大内部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激发各部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细化各科室、站所的工作任务,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实现闭环式管理,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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