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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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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63/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13号,电话:0566-5021393,邮箱:qyjtysj2017@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阳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交通运输信息、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招投标等重点工作,2024年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各类信息248条,点击量60695次。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络申请渠道。202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累计更新“交通运输”栏目56条信息,做好各类规划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确保政务信息的更新报送并予以严格把关,深化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进一步按照标准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认真对待政务公开测评整改,依照测评反馈结果,不断改进存在问题,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水平。三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对于公众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间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部门自查,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测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完善。二是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对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故意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不按规定公开信息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三是专人负责平台建设管理。一方面保障公开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一方面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定期主动回应热点问题。

我局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0

行政强制

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虽然有一定发展,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在对行业重要决策过程、执行管理环节等公开内容收集较为不足,影响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府信息,缺乏通俗易懂、准确到位的解读,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仍然存在被动思维,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对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未能做好预估,及时、全面地公开。

2025年,将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政务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梳理与整合。定期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信息梳理,制定信息公开清单。加强重大决策过程、执行管理内容的收集,并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二是优化信息解读工作。加强信息解读的方式方法,针对专业性较强的信息,采用图表、漫画、案例等多种形式,将专业信息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进行公开解读,提高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准确性。三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本系统内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捕捉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热点关注问题,动态更新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认真收集公共交通领域相关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好公司概况、运营线路、乘车服务、乘车规则、乘客权益、安全应急等7个方面的信息发布,公开所有公交线路、站点设置、运行时间、线路调整信息等,并对公共交通服务信息及时更新调整,方便群众获取公共交通企业发布的各类通知和公告。不断强化对交通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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