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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5-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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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文广大厦4楼,电话:0566-5021720,邮箱:qyly_5021279@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文旅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推进青阳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现将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4年以来,县文旅局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提效能作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累计主动公开164条,重点涉及文化旅游重点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建议提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信息。2024年6月7日,我局开展主题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四季村晚”展演展示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众多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广大群众进行现场参观、亲身体验非遗技艺,拉近了群众距离,宣传了传统文化,取得了一致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期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第一,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得以落实。第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失信、失实。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度,我局深入挖掘新媒体平台优势,建立多媒体传播矩阵,积极发布相关文旅资讯、游玩攻略、活动预告等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正向宣传与舆论处置引导作用。今年以来,公众号“青阳文化旅游”共发布图文内容510篇,浏览量10.6万次。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加强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人员缺乏培训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强化内容审核,丰富内容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准确及时公开,保证信息实效,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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