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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5-01-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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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蓉城镇九华西路605号,电话:0566-5021212,邮箱:497032445@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事项公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我委全年共向社会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0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在2024年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健康咨询等形式,向在场的各位代表及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服务规范等,提高了公众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依申请公开。依照《条例》的规定,2024年,我委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青阳县卫健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信息管理流程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省市卫健委以及县政府要求和工作实际,调整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目录设置,新增优化生育、职业健康、统计信息等目录,设置企事业单位信息专题栏目,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内容。二是充分发挥健康青阳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青阳县卫健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致力于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通过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内部监督、引入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024年我委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满意。2024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公开有时不及时,政策解读工作不到位,解读质量不高。二是重大与决策公开方面公众反馈意见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的提升。加强单位内部沟通和培训,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学习优秀政策解读范例,提升解读质量。二是为了提高公众的参与度,青阳县卫健委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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