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青阳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阳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5-01-09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园林路40号,电话:0566-5021303,邮箱:ahqylyj@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阳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通知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青阳县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

(一)主动公开。2024年,青阳县林业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压实公开责任。加大林长制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林长制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林长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发布林长制相关信息13条。按照县统一要求,及时公开局机关、林业站及国有林场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11条。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主要领导部署,有分管领导组织,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信息审查责任,把好保密审查关。三是重点提升行政权力公开。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及时调整公开本年度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审批服务指南、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项行政权力结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结果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青阳县林业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1件依法按期办结,1件结转2025年办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设立专人负责各政务平台的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平台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部分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解读,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查阅等功能,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不断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制发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建立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组织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青阳县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青阳县林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部分政务工作人员未能与时俱进适应最新工作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林业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