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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陵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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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陵阳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青阳县陵阳镇九华南路政务新区,邮编:242801 ,联系电话:0566-58123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围绕《青阳县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7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6条,政策法规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606条。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政策举措与工作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陵阳镇依照“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化工作,确保了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镇上下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相关制度,根据《青阳县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主动公开热点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办事制度,加强线上和线下的不定时自查,并及时纠正在自查中的违规违纪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民互动。一是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内容在网上进行了全面更新,其中信息公开制度7条,政策文件5条,部门信息公开575条,回应关切24条。二是我镇坚持“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便民服务大厅空置场地布置政策咨询窗口,集中整齐摆放公开资料,包括2023年以来政府公报7个、办事指南1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县镇相关政策文件,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咨询问题7次,已全部处理并回复。三是充分运用传统公开载体,在镇政府、村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定期更新内容,广泛向群众宣传政务信息,对已过时的公开纸质件存入档案盒留档,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公开成效。一是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察觉并解决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检查通报,及时整改上级检查反馈问题,2024年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我镇成绩良好,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为满意,未发生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消极应对、敷衍塞责的情况,致使公开内容存在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的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系统、专业的培训和学习较少。

(二)改进措施

1.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在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和形式上下功夫,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突出公开重点。

3.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学习,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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