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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1-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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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审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特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庙前路272号,电话:0566-5021620,邮箱:751585735@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要求,我们对政务公开目录栏目进行优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内容格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作用。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审计重点领域、监督保障等政府信息40条,政务公开信息点击量合计7736次。

突出审计工作特点,强化审计结果公开。2024年按照重点事项政务公开要求,我局不断推进审计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审计结果公开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公开的要求,县审计局坚持以公开促整改,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推动被审计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青阳县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管理。2024年我局进一步对部门产生的信息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栏目类别分类发布,分类管理。二是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主管部门要求对政府信息实施发布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通过鼓励各股室根据审计工作实际,积极撰写新闻报道、工作日志等内容,加大相关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二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及时掌握政务公开最新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和经办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二是多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注重信息发布审核,杜绝涉密、敏感信息未经处理发布。四是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积极参加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时刻绷紧信息安全这根弦。2024年我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形式上仍需提高。 

下一步将认真聚焦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鼓励各部门参与到政务公开信息制作与发布工作中,各司其职,发挥各部门特点,形成合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更好。二是根据审计工作政务公开信息特点,丰富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与形式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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