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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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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中心城2号楼8层,电话:0566-5021358,邮箱:qyxfzhggwyh@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提升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网上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强化督查检查,有力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向好发展。

    (主动公开情况。我委坚持企业和群众视角,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价格与收费、粮食收购、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年度公开政策法规信息9条,部门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并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9条;本年度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信息8条;公开人事信息13条,其中人事任免13条,无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9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5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98条;本年度发布解读材料6件,其中上级政策解读2件,负责人解读2件、其他解读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2023年我委加强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修订了任务清单,及时分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任务,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安全详实,实现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确保公众有效获取高质量的政府信息。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清理整合重复栏目,开展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问题自查整改,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定期开展网站信息排查,排查网站错敏词、失效链接,严把政治关、业务关、文字关。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栏目设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科室提供、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公开的程序,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和发展改革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我委严格按照《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委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贯彻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我委未出现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还不够专业。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采取举措,做实做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聚焦发改职能和民生事项,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增强政策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二是聚焦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增强主动回应意识,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打造政务公开队伍。除委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外,再从各业务科室选取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报送、政策解读、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一支人员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加强日常宣传,推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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