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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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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联系(地址:青阳县园林路48号,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6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必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目录下公开信息3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经审核属于公开范围的,确保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向申请人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编辑、发布、审核、巡查“四员”队伍建设;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形成源头把关严格、公开审核严格、事后巡查严格“三严”的工作局面。每季度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全面排查发布的信息共100多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规范网站平台建设,用好省、市监管平台及时修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涉及的敏感词、错别字,营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规范发布各类图文、视频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了信息安全工作大检查,严格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相应公开信息明确由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共同审查通过后发布,不断增强信息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典型做法总结归纳还需进一步提升,特色亮点还需深度挖掘。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存在错字、敏感词、错链等不规范问题,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总结现有经验做法,体现“三农”领域典型特色,用好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深入挖掘“三农”领域政务公开特色亮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三审制”制度,重点加强对易错字、敏感词和政策解读链接等审核,其次结合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对本年度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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