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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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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13号,电话:0566-5021393,邮箱:qyjtysj2017@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立足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各类信息272条,点击量47515次。着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新增了“交通运输”试点领域栏目,发布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信息43条,有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行政权力运行专栏,累计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63条。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公开事项目录要求,健全更新“交通运输”栏目,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加强各科室、各二级机构配合,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是完善发布内容、发布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组织健全、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做好政务公开测评整改,依照反馈意见,严格修正存在问题,不断改善政务公开信息水平。四是着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效率,对群众关心的重要舆情、热点问题,确保24小时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平台建设管理,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二是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三是不断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回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改进完善。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高效。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虽然有一定发展,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为薄弱,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本地政策解读内容联系实际不足,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24年,将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政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高效及时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举措,切实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二是在政策文件解读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多元化优化服务,把握宣传方向,精准高效传递政策信息;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对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方面加强培训学习,注重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深入推进公共交通领域信息公开,协调推进青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落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收集相关信息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公司概况、运营线路、乘车服务、乘车规则、乘客权益、安全应急等7个方面做好信息发布,并对公共交通服务信息及时更新调整,并加强对交通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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