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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木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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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木镇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木镇镇拥华路木镇镇人民政府,电话:0566-5612201,邮箱:qyxmzzrmzf@163.com,邮编:242803)。

一、总体情况

现将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木镇镇人民政府围绕重点领域、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2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98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109条,政策解读类信息9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4条,基本实现各类信息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木镇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木镇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我镇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依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来电询问、信函等方式依申请公开,镇政府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答复和处理。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平台建设

2023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同时将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依托“双优双强、古铺木镇”微信公众号,落实专人运维、严格审核,及时发布木镇镇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经核查,我镇不存在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或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安排专员专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业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木镇镇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对错链、死链和不良链接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仔细学习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办理实效。

2023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木镇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栏目未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有时存在滞后发布现象;三是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不强,存在信息栏目发布错误情况。

下一步木镇镇将及时查漏补缺,将问题整改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加强制度的落实和资料的管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公布力度,提高信息收集水平,不断充实公开信息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四是严格工作流程,加大保密审查力度,规范开展保密审核工作;五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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