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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投资促进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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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2号楼六层(青阳县第四中学西侧),电话:0566-5021397,邮箱:qyzs5021397@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县投资促进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共同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坚持做好外来投资者的服务工作,积极为外来投资者办理“服务绿卡”。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规范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办理流程,及时进行公示,设立并公开了外来投资商服务绿卡服务热线电话,积极接受客商的政策咨询和投诉意见。2022年,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类信息239条;其中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策法规信息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6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8条、机构领导信息70条、财政资金信息10条、新闻发布信息10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公开指南,以及《青阳县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公开制度。建立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章程管事,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适时调整部门网站栏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完成公开。二是扎实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加强机关内部协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面对面”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招商环境持续改善。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信息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采取各种监督检查方式,强化目标考核,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制,每年对我局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强化责任落实,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对所有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上网发布,积极妥善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保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运行不够流畅。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全力提升我局信息公开质量和成效;二是提高信息质量。每天做好网站信息巡查,防止错链、死链、敏感信息公开等情况发生,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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