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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木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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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木镇镇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木镇镇拥华路木镇镇人民政府,电话:0566-5612201,邮箱:qyxmzzrmzf@163.com,邮编:2428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木镇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定、测评整改、信息迁移等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木镇镇人民政府围绕重点领域、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3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05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7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7条,回应关切类信息19条,基本实现各类信息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木镇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木镇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我镇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依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来电询问、信函等方式依申请公开,镇政府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答复和处理。2022年,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

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确保内容准确。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加强对村(居)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更新本镇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针对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二是构建政务综合平台体系。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逐步构建涵盖电话、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受理渠道的统一热线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大与其他乡镇交流力度,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主动报送优秀稿件。

二是狠抓任务落实。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梳理工作台账,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积极收集意见和建议,以监督促提升。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022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木镇镇人民政府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采集不够丰富。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镇将通过以下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我镇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我镇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进一步梳理全镇信息,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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