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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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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公办20227号)文件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全年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类信息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类信息7条,新闻发布类信息8条,监督保障类信息91回应关切类信息3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0条,其它政府公开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度,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年未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召开信息公开专题研讨会,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严把公开重点,加强公开成效;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四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送审、公开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准确无误。

2022年我中心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中心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知识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针对公开内容可能出现的全面笼统且较为繁杂的情况,由相关科室对内容进行进一步分类细化,经审核无误后对该栏目新开设下一级分类子栏目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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