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朱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1 1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朱备镇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精准扶贫、人口与计生、政策解读”等40项一级目录,其中“财政资金、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领域目录下设二级目录,确保信息公开清晰透明。2022年,我镇公开各类信息527条,点击量为41750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2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3条,应急管理信息22条,政策解读2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开通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本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2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规范发文程序,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审查、公文备案、月报年报、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解读质量,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2022年朱备镇在县政务公开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信息发掘与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足,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3.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围绕贯彻《条例》,镇政府办公室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不漏掉,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3.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办法,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 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