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丁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6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丁明路政府办公大楼 ,电话:0566-5666803,邮编:242807,邮箱:ahqyfx@126.com,邮编:2428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相关要求,丁桥镇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截至12月31日,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累计700条(点击量52582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56条、应急管理类36条、政策解读类33条、回应关切75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2022年,丁桥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丁桥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发布。本年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无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丁桥镇日常工作重点、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专人定期查阅对外公开信息,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晰。丁桥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建章立制,提升质量。及时修订完善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规范安全。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认识。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水平。

2022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丁桥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存在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的问题。二是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水平不足,与相关业务部门交流较少,对相关政策解读力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与镇级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已便群众及时知晓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二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学习和各乡镇业务人员交流,多多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解读内容和解读质量,让群众能在通俗易懂中知晓政府相关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