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1-24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58/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青山新城东区二号楼,电话:0566-5021676,邮箱:qyxsfj5021676@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继续规范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2021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时限内准确地在县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发布主动公开文件。共发布信息20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单位人事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大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转。

(四)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发布政策解读的信息数量偏少,政策解读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有关政策的解读不够针对性;三是信息质量还需提升,部分信息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在用语、排版等方面有不足。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力度,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力争在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