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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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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74/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园林路20号,电话:0566-5026509,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准确发布经济运行数据,2021年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39条;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县广播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本地头条等新闻媒体举办了4期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统计局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本单位全年提供各项统计信息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2021年全年,青阳县统计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完善和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依照目录设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新闻发布”等23项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承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上都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继续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继续改善等。

2022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借鉴先进单位经验,补足短板,做到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更新更加及时,努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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