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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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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住建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qy.gov.cn/OpennessGuide/showList/662.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西路200号,电话:0566-5021605,邮箱:qyxzjj5021605@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8余条,其中保障性住房信息167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25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14条,市政服务信息6条,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8条,住房救助信息9条等,主动基本实现住建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稳妥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县住建局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五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流程,重点从文字表述规范性、信息准确性等方面加强把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及时做好网站相关信息数据的更新补充。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门户网站。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优化栏目界面设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操作简便.

(五)监督保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强化保密审查。不定期开展对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的网上巡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年度考核挂钩。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发布信息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缺少更多的图片、视频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发布各领域信息,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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