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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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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64/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园林路48号,电话:0566-5021635,邮箱:757995075@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发布上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形成了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常态化机制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共发布部门文件、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信息642余条,重点栏目42条,基本实现涉及领域全覆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开展日常自查工作,对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对空白栏目进行完善;二是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县农水局政务公开工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扩大受众面;三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制度,从源头规范发布质量。凡上传网站的信息需局属单位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层层把关,重要信息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审签,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

4.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不断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力度。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实现信息互联。认真做好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打造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公众号之间信息互联的政务公开新局面。

5.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市、县区级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细化信息公开任务,对局属的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制。二是针对2021年度市、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我局安排专人认真细致、逐项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涉农领域目录编制不全的问题,立即指导督促有关乡镇按照涉农补贴领域基层目录编制要求进行补充完善。针对部分内容未及时进行公开与更新的问题,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将未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录,对无公开事项的进行说明,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不规范。存在错字、敏感词、错链、等不规范问题;二是部分信息发布内容不具体,未能做到全公开,部分政策缺少解读,部分信息发布重复发布。

2.改进情况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严格落实“三审制”制度,重点加强对易错字、敏感词和政策解读链接等的审核,其次结合市县政务公开办反馈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对本年度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转型升级,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打造规范化、透明化的政务公开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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