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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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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70/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庙前路272号,电话:0566-5021620,邮箱:751585735@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审计局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以青阳县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全面加强政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审计工作开展,增强了审计公开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主动公开。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制定《青阳县审计局政府主动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财务、人事审计等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发布及更新审计信息20多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制定了《青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同时开通投诉电话、投诉信箱,设立接待室,同时在审计项目中配备廉政监督员,多方位、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的审计监督模式。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要求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成员分工,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 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保密工作,强化保密审查和公民个人信息审查,信息须经逐级审核签批后方可公开,杜绝了失密、泄密事件,以及损害企业、公民权益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 提高行政效能, 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并及时更新,及时、规范公开信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 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布政府网站信息50条以上。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经查,未发现问题。制作职权运行流程图,方便服务对象了解权利运行的全过程。编撰政务服务指南等材料,列明政务服务范围、服务形式、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受理机构及办公电话、受理流程图、申请处理、监督电话等,加快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强化现代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增强各级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了《青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局办公室和综合法规股分别做好审查审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网络信息的发布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通过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建立,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务实高效的审计氛围,为建设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意识不够,与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审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广泛社会各界监督,以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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