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1-29 10:00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在青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200号, 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605,传真:50216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住建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物业管理”等二级目录, 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4余条,基本实现住建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住建局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学习。2020年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常态化加强管理,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0

2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工作安排上不够重视未能落到实处;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社会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问题把握不准;三是缺少专职的网站信息员;四是缺乏激励机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及更新,配套出台奖励机制,鼓励人员积极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