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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1-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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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新政务中心四楼,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358)。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 号)以及《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青政公办【2020】6号)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发改委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精准脱贫、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二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9余条,基本实现发展改革领域全覆盖。

1.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32条,其中机构简介2条、委领导简介2条、内设科室简介1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委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其中中长期发展规划3条、专项规划2条、年度规划3条。

3.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0条。

4.本年度,公开《关于池黄高铁九华山站前区道路工程项目》、《关于池州市青阳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关于青阳县综合水处理PPP项目——青阳县新河镇、木镇镇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信息113条。

5.加大应急公开力度,公开《关于印发<青阳县电网2020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应急方案信息1条;发布公告及预警通知单等信息12条。

6.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7.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 “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11件,其中文字解读2件、图片解读5件、政策解读3件、(负责人)新闻发布解读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发改委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促进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网络管理规范,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设置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并将原有信息迁移到对应栏目内,进行了更新和集约化建设,在迁移、整合、升级过程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脱节、不断档。二是加强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强力推进工作。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执行不到位,规范性文件制发没有设定预审环节,工作人员非专岗人员,工作积极性待提高。二是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度尚存较大上升空间。

改进情况:在修订的《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中明确设置了规范性文件制发预审环节;委领导积极主动部署工作,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2021年积极参与县政务公开办召开办理业务的会议及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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