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木镇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邮编:242803,电话:0566-5612201,传真:0566-56122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服务”,积极主动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定、测评整改、信息迁移等重点工作任务。
主动公开情况
木镇镇围绕重点领域和全年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本)》要求,围绕重点领域、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2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47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13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4条,回应关切类信息57条,基本实现各类信息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木镇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木镇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我镇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依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来电询问、信函等方式依申请公开,并告知相关事项的答复时间。三是依申请公开查询。做好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的设计,在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公布相关查询方式。2020年,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确定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管负责人,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经办人。以镇党政办为牵头办公室,各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二是提高重视,压实责任,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网站内容管理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坚守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数据迁移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要求,对原有网站数据进行全面迁移,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充分利用镇(村、街道)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板(墙)、电子滚动屏等,基本构建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我镇最新动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做好由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全面提高重视力度,由镇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政府工作会议上强调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要求进一步做好做实工作,构建透明化政府、公开化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业务技能,分管同志多次开展业务人员谈心谈话,告诫业务人员要主动学习,效仿先进。
四是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年度总结撰写以及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并及时报送和公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项(徽采商城采购) | 19.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仍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1、已改进:木镇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在镇有关工作会议上强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要求各部门按政务公开要求,积极上报有关事项内容。
2、2020年计划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管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组织架构;二是进一步压实各部门政务公开材料报送职责,做好政务公开材料任务分解;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工作技能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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