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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1-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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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河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邮编:242808,联系电话:0566-57532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新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我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我镇政务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7条,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政府领导信息35条,其中政府领导10条、机构简介1条、内设机构简介8条、基层站所简介7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12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本年度公开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6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及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04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本年度公开相关信息73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公开应急管理信息5条,其中应急预案3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2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本年度公开生态环境信息14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36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年度公开政策解读39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5条、本级政策解读5条、领导解读3条、图文解读2条、媒体和专家解读3条、高质量发展解读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开通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本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0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遵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10号)文件要求,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标准。依据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解读、财政资金、安全生产、扶贫领域、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生态环境”等55项一级目录,94项二级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和主体责任。二是做好平台运维工作。严格对照青阳县乡镇政务公开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依托我镇微信公众号、先锋网等外宣平台,拓宽公开渠道。由专人负责日常更新和维护,进一步提高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

(五)监督保障。

是采用多样化的监督。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意见箱,并公开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二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从内容、程序、监督等环节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确保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0

16.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比较简一,公开面还不够广,没有及时公开本镇最新工作状态。

 改进措施

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全县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021年我镇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类发布信息的规范性与简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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