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乔木乡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乔木乡人民政府,邮编:242806,电话:0566-5716020,传真:5716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乔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快提升营商环境政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乔木乡按照《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要求,围绕重点领域、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6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栏目信息226条、管理和服务242条、政策解读类109条、回应关切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乔木乡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乔木乡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我乡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依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来电询问、信函等方式依申请公开,并告知相关事项的答复时间。三是依申请公开查询。做好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的设计,在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公布相关查询方式。2020年,我乡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乡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乡制定了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不断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四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我乡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其纳入对各村、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乡纪委不间断地进行督查,对公开不及时,效果不佳的予以批评指正,对于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从严查处,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数据迁移工作。依据《关于召开全县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会的通知》(青政公办〔2020〕11号)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要求,对原有网站数据进行全面迁移,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设置“政府文件、重大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安全生产、扶贫领域、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生态环境、涉农补贴、卫生健康”等51项一级目录、75项二级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量化考核指标。根据最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经办人员对公开目录进行全方位梳理,细化三级目录指标,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明确信息发布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同时办公室人员承担起总联络人的职责,主动发挥工作提醒、调度和督促作用,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发布标准和要求,考核指标细化到要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对账销号,强化措施整改。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召开工作调度会,指定专人负责整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对照问题反馈情况,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逐条销号,各类反馈问题均按时整改到位,确保栏目内容符合更新规范要求。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我乡还对政务公开网站开展了全面自查,对所有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排查梳理,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问题精准整改,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项(徽采商城采购) | 10.0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乔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主要是:一是部分公开栏目不够完善,发布信息不够准确规范,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信息公布集中于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其他一些专栏发布数量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 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交流,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乡积极组织全体干职学习,增强干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同时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全县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后,我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加强解读和回应,加强政务公开的保障和监督,进一步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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