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杜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杜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杜村乡人民政府二楼,邮编:242810,电话0566-55921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杜村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照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杜村乡人民政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标准规范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等54项一级目录,86项二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0余条,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全覆盖。
其中本级政府文件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会议信息10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13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8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8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条;政府领导信息3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内设政府预算、政府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债权债务等目录,共发布信息13条;应急管理内设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目录,共发布信息11条;公共服务清单1条;权力运行结果11条;人口与计生4条;精准脱贫栏目内设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人口退出、扶贫信息等目录,共发布信息13条;教育信息内设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实施成效等目录,共发布信息20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13条;社会保障内设城乡低保、五保、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栏目,共发布信息28条;促进就业信息2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信息3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4条;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信息4条;房屋征收信息4条;征地补偿信息6条;养老服务信息4条;筹资筹劳信息1条;社会救助栏目内设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其他救助、受灾人员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栏目,共发布信息15条;生态环境信息23条;美丽乡村信息16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1条;政策解读栏目内设上级政策解读、本机政策解读、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等目录,共发布信息32条;回应关切内设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共发布信息14条;监督保障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后台操作培训会、县政府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二是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层层梳理,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现已全面完成主管部门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年度总结撰写以及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并及时报送和公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18 | 35.5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准确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些群众关心的问题没有及时公开;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中政府与群众互动不足,反馈机制不够完善;四是政务形式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信息多数为文字,图片、视频等新型公开形式和解读相对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完善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多次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作为面向群众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主动公开力度,组织认真学习研究信息公开的新形式,尝试图片、视频、漫画等新的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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