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蓉溪南路121号,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5808)。
一、总体情况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及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权力运行过程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依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认真梳理权力责任清单及服务事项清单,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栏目在青阳县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统一公开。全年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25条,意见征集及反馈共4条。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单位职能,把“六稳”“六保”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各项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遗漏、不变样。
3.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共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临时医保报销政策等信息7条,加深民众对疫情防控及医保临时报销政策的了解。二是强化对防汛救灾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参与防汛救灾相关工作信息。
4.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医保扶贫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按照脱贫攻坚“四季攻势”、“抗补促”、“百日攻坚”及贫困人口医药费用报销质量精准提升等,切实加强医保扶贫信息公开,发布医保扶贫政策文件、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共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青阳县医疗保障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统筹推进医保民生工程、医保扶贫、医保基金监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四)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完善目录体系,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高效、便民。对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向我局反馈的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确保符合规范。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医疗保障局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承办人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及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联系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业务人员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五是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时效和质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于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二是根据医疗保障工作特点,进一步拓展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三是加强经办人员教育培训,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