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 2020 年青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 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 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园林路40号青阳县林业局,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3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执行力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为顺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服务于民,助力青阳县经济建设。一是根据局班子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林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持续加大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林业部分的管理和维护。三是推进资金信息公开。实行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常态化。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资金信息,主动让公众知晓资金情况,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林业方面的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五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我单位职责、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和各业务科室的服务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咨询各项林业工作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全年,青阳县林业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我局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林业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部门不断加快政务信息分类、梳理、编目进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目前,所有政务信息均严格按照县政务办公要求开展,政务信息主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同时建立了QQ、微信群,专门用于日常工作通知、交流,党建工作方面。
(五)监督保障。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局严格要求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把是否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是否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5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4 | 0 | 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1 | 0 | 13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03.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意识仍有待增强。仍有个别同志认为公开政府信息可能会增加日常工作难度,不愿意公开、不及时公开或者公开不全面。
2.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站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尽量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3.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宣传林业的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
4.进一步促进办公事公开、便民服务。
5.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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