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按照《青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政公办〔2021〕1号),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41号,邮编:242800,电话:0566-326117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县应急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 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 号)和《2020年青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青政公办〔2020〕6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本部门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救灾、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等42项二级目录,37项三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6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热点回应和政策解读等方面。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规范文明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定岗定职工作基本落实;二是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对我县稳定安全生产、青阳县绿色工厂进行解读。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优化事项流程,提高网办覆盖率。实行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信息同源发布,实现快递寄证,方便快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加我县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征求意见稿)调研座谈会和业务培训会,认真落实《青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建设“两化”公开专题,完成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栏目设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查询统计功能,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学习,稳步提升公开申请答复的规范度,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严格落实9 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按照最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化操作信息发布后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从源头规范发布质量。三是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和新界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法规,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同时,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实现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三是打造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创新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方式,以本部门“三定”职责、权力清单、服务清单为准则,完成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建设,集信息公开与办事服务于一体,达到了一点全通、一“栏”无遗的公开绩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次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会议。二是不断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印发文件、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会议精神。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接时按质完成,对局属的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制。同时,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四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好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细化分解 13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本部门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 7 个方面接受社会评议。2020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10 | 7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6 | +4 | 5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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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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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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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度尚存较大上升空间。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存在兼职现象,工作力量有限。二是政务公开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县区间、部门间政务公开质量不平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一。三是与办事服务事项深度融合不够,推广引导网上服务力度不强。
改进情况: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开展整改提升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不断提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度。同时,结合实际,加强与政务服务融合,对103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并对承诺办事时限进行了压缩,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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