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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1-01-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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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青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政公办〔20211号),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青阳县政府信访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246号, 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5175)。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县信访局压实工作责任,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 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 号)和《2020年青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青政公办〔20206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本部门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访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2020年全年,青阳县政府信访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网上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有效推进该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及整改培训会要求,规范、细致做好整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在以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扩大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学习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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