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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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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青阳县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42800,电话:0566-,5036468,传真:503646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18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14项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4条,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51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0

24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0

-2

198

行政强制

6

-3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6.4万元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24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领导简介6条、内设科室简介12条、直属机构简介5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委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其中专项工作规划8条、年度工作计划2条、年度工作总结2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9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重大建设项目。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加大应急公开力度,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处置信息4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上级和本级政策解读24件,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2件,本级政策解读12件。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8条,新闻发布会1期,在线访谈1期。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政府信息管理

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八、平台建设

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本地权威媒体“青阳论坛”、“今日城市”合作,增加“青阳市场监管”专栏。加大“青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二)改进情况: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单位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并印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分解表》,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十、监督保障

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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