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72号, 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6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阳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审计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监督保障”等21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审计公开”1项二级目录(含“制度和计划、审计结果、重大决策落实跟踪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等4项三级目录)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7余条,基本实现审计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本年度县审计局发布政策法规4个,其中:部门文件3个,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说明1个。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其中机构简介3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1条;机构领导相关信息7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委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其中年度计划1条、年度总结1条,阶段性总结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2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相关说明2条。县审计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6.《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4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相关信息10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外链)1条,行政执法公示相关说明3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5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县审计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9.《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招标采购相关信息1条。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县审计局无重大建设项目。
11.《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扶贫相关信息12条、扶贫资金审计信息1条。
12.《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发布应台风天气急管理和应急管理电话等相关信息2条。
13.《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环保资金审计信息1条。
1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县审计局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加大“重点领域-审计公开”更新力度,本年度审计公开信息11条,其中:制度和计划信息公开4条,审计结果信息公开2条,重大决策落实跟踪审计信息公开4条,审计整改情况信息公开1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上级解读6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审计局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县审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股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县审计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5.8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二)改进情况:新修订《条例》颁布后,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并印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分解表》,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阳县审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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