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镇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木镇镇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木镇镇人民政府,电话:0566-5612201,传真:56122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木镇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木镇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网上政务服务、精准脱贫、基本医疗卫生、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40项一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7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39条,管理和服务类信息13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1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0条,基本实现各类信息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完成木镇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和方式,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在木镇镇政务公开网站公示。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我镇依申请公开相关渠道,依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来电咨询、信函等方式依申请公开,并告知相关事项的答复时间。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查询。做好依申请公开查询工作,完善相关查询网页的设计,在依申请公开查询网页公布相关查询方式。2019年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镇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木镇镇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健康脱贫、医疗卫生、监督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镇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后台操作培训会、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镇有关职工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镇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各栏目信息。三是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月督查、季测评、年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现已全面完成主管部门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四是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报告以及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并及时报送和公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项(徽采商城采购) | 14.666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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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待强化。当前还有一部分基层干部职工没有真正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工作理念还停留在“管理”而不是“主动”上,未能很好的达到予民方便的效果。
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丰富。政务公开的重点应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上。目前发现对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的信息较少,对人民关切的重点回应不足,直接导致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降低。
三是政务公开及时性、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及时,存在部分信息发布滞后的现象,没有很好的进行常态化公开。栏目和发布信息不够规范,存在部分信息与栏目不匹配,信息内容质量不高现象。
(二)改进情况:结合市县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结合《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明确了主体责任,思想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之后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木镇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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