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3)8号 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取水与原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新河镇童埠园区。本项目为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配套取水与原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74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9.2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取水与原水处理工程项目包含场外取水泵站和原水处理站,场外取水泵站由1座长7.2m*宽7m*高3.4m取水泵房、1座长6m*宽5m*高14.77m取水口、2根长1500m直径500mm的输水管道(一备一用)、1座宽1.5m长35m的便桥构成;原水处理站由4组长20m*宽3.5m*深3.5m钢水池(两两一组)、1座长21m*宽14m*高7m原水处理车间、1座长27m*宽15m*深7m地下清水池组成。形成原水处理能力328.522万m3/a。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2日以青发改(2022)432号文对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取水与原水处理工程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11-341723-04-01-978725)。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水处理站运营期间主要的废气来自于污泥产生臭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大气稀释扩散后对项目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反冲洗废水和污泥压滤废水。反冲洗废水进入反应池,沉淀后上清液进入沉淀池,不外排;污泥压滤废水排入宝镁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优先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设备,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泥饼、废机油、含油棉纱。废包装袋可对外出售处理;泥饼定期运往青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和废机油,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变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前向我局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 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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