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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事项名称
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实施主体
青阳县公安局
受理条件
"《安徽省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皖公出入境〔2017〕31号)第三条 申请登记备案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及部门负责人,境外企业常驻我省代表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且确因工作需要赴香港、澳门地区进行商务活动的。 备案人员在多家单位任职的,只允许在其中一家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进行备案。 对于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单位,仅限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申请登记备案。"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5181113
监督电话
0566-503818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5181113)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基本编码
341009016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230032912454434100901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2300329124544341009016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青阳县公安局
所属区划
青阳县
实施主体
青阳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1.《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境港〔2015〕616号):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2.《安徽省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皖公出入境〔2017〕31号)第一条:申请人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申请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其所在工作单位应当事先向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二条: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可以在该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登记备案。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市辖区内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县级:辖区内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5181113)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5038189
咨询方式
0566-518111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境港〔2015〕616号):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2.《安徽省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皖公出入境〔2017〕31号)第一条:申请人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申请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其所在工作单位应当事先向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二条: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可以在该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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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皖公出入境〔2017〕31号)第三条 申请登记备案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及部门负责人,境外企业常驻我省代表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且确因工作需要赴香港、澳门地区进行商务活动的。 备案人员在多家单位任职的,只允许在其中一家符合备案条件的单位进行备案。 对于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单位,仅限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申请登记备案。"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请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审批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内容准确完整 查看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线上办理,纸质件为线下办理 查看
上年度纳税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线上办理,纸质件为线下办理 查看
上年度减免税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线上办理,纸质件为线下办理 查看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线上办理,纸质件为线下办理 查看
社会保险凭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线上办理,纸质件为线下办理 查看
个人情况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线上办理,纸质件为线下办理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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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受理; 2、办结:完成县级办证程序,转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公安局 宁芹/刘海 受理岗 负责按规定收取申请材料,受理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业务
办结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公安局 郑震/汪琥 办结岗 完成县级办证程序,转报市局审批,上报材料应包含全部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可以与商务签注同时办理吗?

不可以,备案的受理-审核需要一定时间。

我是外地人,在青阳办企业,想申请港澳商务,回本地办还是在这里办?

在单位所在地县级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

备案后单位信息有变动的该怎么办?

需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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