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的文书形式是否唯一?
事项名称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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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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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本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范围)不服,可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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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50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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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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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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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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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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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5038185)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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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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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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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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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1005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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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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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23MB156933854001005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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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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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3MB156933854001005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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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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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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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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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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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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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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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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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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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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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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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青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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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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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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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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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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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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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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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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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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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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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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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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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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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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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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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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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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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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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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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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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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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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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5038185)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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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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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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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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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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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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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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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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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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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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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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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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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50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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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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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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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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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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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曹立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曹立 | 审查岗 | 审查申请人的情况。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曹立 | 办结岗 |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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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的文书形式是否唯一? |
根据《教师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决定予以受理的教师申诉案件处理作出的文书形式是唯一的、即只能是《教师申诉处理决定书》。 |
本人因教学任务没完成,被学校处分,是否可以申诉? |
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1.处分;2.清退违规进人;3.撤销奖励;4.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5.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
是否可以异地申诉? |
不可以,只受理区所属所属学校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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