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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更正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事项名称
出生日期更正
实施主体
青阳县公安局
受理条件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八十条 〔出生日期更正程序〕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呈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第八十一条 〔出生日期更正一般情形〕确因申报或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更正,并提交确凿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登记确属错误的材料包括: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档案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虽不能直接证明现户口登记出生日期错误,但是比照近亲属年龄,发现户口登记出生日期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第八十二条 〔出生日期更正特殊情形〕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出生日期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属错误的,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格式)材料,说明错误原因,并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提供重新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依据材料。第八十三条 〔干部出生日期更正〕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的,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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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66-5181114
监督电话
0566-503818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5181114)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
目录子项名称
更正出生日期
事项名称
出生日期更正
基本编码
000709107004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事项编码
1134182300329124544000709107004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2300329124544000709107004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青阳县公安局
所属区划
青阳县
实施主体
青阳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乡(镇、街道)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5181114)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5038189
咨询方式
0566-5181114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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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八十条 〔出生日期更正程序〕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呈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第八十一条 〔出生日期更正一般情形〕确因申报或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更正,并提交确凿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登记确属错误的材料包括: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档案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虽不能直接证明现户口登记出生日期错误,但是比照近亲属年龄,发现户口登记出生日期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第八十二条 〔出生日期更正特殊情形〕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变更出生日期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属错误的,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格式)材料,说明错误原因,并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提供重新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依据材料。第八十三条 〔干部出生日期更正〕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的,按规定办理。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该证件需真实有效 查看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该证件真实有效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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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或网上申请(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或手机端皖事通APP进入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搜索办理 事项) 提交相关材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材料要求备齐材料。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户籍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 3.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出示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公安局 刘莹/李西西 受理岗 核对材料
审查 0.25个工作日 青阳县公安局 刘莹/李西西 审查岗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办结 0.25个工作日 青阳县公安局 刘莹/李西西 办结岗 对材料进行审批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后可以开具原先身份证号码使用过的证明么?

可以的

出生日期更正后需要更换身份证号码么?

需要重新编码更换身份证号码

公安机关通过什么途径查证?

通过查阅户籍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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