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支出型贫困家庭?
事项名称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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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青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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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二、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且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当地规定比例的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和程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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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50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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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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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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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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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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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5038185)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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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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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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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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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11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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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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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2300329118164342011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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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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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30032911816434201102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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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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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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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一级(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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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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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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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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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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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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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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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青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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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青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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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青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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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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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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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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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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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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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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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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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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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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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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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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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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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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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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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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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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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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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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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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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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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5038185)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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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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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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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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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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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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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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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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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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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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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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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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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50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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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对支出型困难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认定之日起每年进行一次复核,视家庭困难状况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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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第二条: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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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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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 无 | 查看 |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 无 | 查看 |
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非必要 |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 无 | 查看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 无 | 查看 |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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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7个工作日 | 青阳县民政局 | 陈廷 | 受理岗 |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 |
办结 | 8个工作日 | 青阳县民政局 | 陈廷 | 办结岗 |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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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支出型贫困家庭? |
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或与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县户籍的配偶或子女,因以下情形,导致家庭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在扣除各类报销、扶持、救助等部分之后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 (一)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的; (二)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 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不再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范围。 |
哪些成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与家庭失去联系的人员;(三)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四)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
支出型贫困家庭的认定有效期及救助标准? |
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自动终止。如家庭依然困难,可重新申请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在有效期内按下列标准给予救助: (一)基本生活救助。 全额救助。对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 差额救助。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救助。差额未达到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差标准的,按最低补差机制执行。 (二)医疗救助。按照《海盐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中二类对象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实行即时结报。 (三)临时救助。经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和程序参照《海盐县城乡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办法》执行。 (四)慈善救助。通过上述三项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可申请慈善助医、助学、助困救助,具体救助办法由县慈善总会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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