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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事项名称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
实施主体
青阳县民政局
受理条件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5036123
监督电话
0566-503818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503612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
基本编码
342011027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2300329118164342011027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2300329118164342011027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青阳县民政局
所属区划
青阳县
实施主体
青阳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18〕144号)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应当向该档案保管部门申请。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地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5036123)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EMS
监督投诉方式
0566-5038189
咨询方式
0566-5036123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令第32号)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十五条:(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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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纸质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单位介绍信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监护关系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继承关系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查看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上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婚姻登记处受理审查岗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对准予许可的,为其查阅调阅婚姻档案;对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民政局 周蓉/林山 受理岗 对婚姻登记处受理审查岗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0.5个工作日 青阳县民政局 周蓉/林山 办结岗 对准予许可的,为其查阅调阅婚姻档案;对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婚姻登记档案能否外借?

不可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和复印。

婚姻登记档案里离婚协议书能否后期进行更改?

不可更改,后期因子女、财产等问题发生新的纠纷,要求变更协议书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或者公证处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

婚姻档案是在档案管还是在民政局?

婚姻登记档案目前保存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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