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随时都可以申请表彰奖励?
事项名称 |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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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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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推荐对象需符合当年发展改革部门评比表彰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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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518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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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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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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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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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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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5181092)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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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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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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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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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804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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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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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23003291392M4000804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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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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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3003291392M4000804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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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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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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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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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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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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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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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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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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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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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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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青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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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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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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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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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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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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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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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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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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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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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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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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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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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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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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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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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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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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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发展改革部门发文后启动表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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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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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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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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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5181092)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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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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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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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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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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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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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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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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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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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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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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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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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518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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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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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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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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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2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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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章闵 | 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并加盖行政审批办公室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行政审批办公室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 无 |
审查 | 5个工作日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章闵 | 审查岗 | 行政审批办组织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决定。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章闵 | 办结岗 | 决定予以审批的,制作批复文件并履行信息公开等义务;不予审批的,依法履行书面告知义务。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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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随时都可以申请表彰奖励? |
不是,需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启动相关表彰申报后按照有关通知内容申请。 |
每次申请的准备信息是否一致? |
不一致,每次评比表彰申请材料均有所不同,实际材料请以当年下发的开展表彰文件为准. |
最后的评比表彰文件在哪里可以查到? |
评比表彰结果可通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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