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公民 / 中年 / 社会保障 |
名称: | 【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青阳县民政局局长谢义三解读:《青阳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生效日期: | 2022-05-09 | 废止日期: | |
解读人: | 青阳县民政局局长谢义三 | 咨询电话: | 0566-5021364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皖政办〔2021〕16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2015〕4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智慧养老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9〕37号)、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以及《池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池民养老〔202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2 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 20 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 号)和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以及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县民生工程落地落实。
三、起草过程
2022年4月1日,池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池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4月底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同时征求我县财政部门意见,形成了青阳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会签稿,于2022年5月6日联合青阳县财政局正式签发。
四、工作目标
全县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须完成6项任务:
1.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
2.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覆盖率不低于60%。
3.完成不少于55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涉及5个乡镇)。
4.完成1所以保障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任务。
5.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
6.全县新增2个城市社区配餐点、3个农村助餐点(根据市局方案推进)。
以上任务指标部分为省直接下达指标。
五、主要任务
1.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2.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3.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4.发展农村养老服务;5.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6.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六、保障措施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部门协作,严格检查。
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青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66-502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