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青阳县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兑现工作指引
为规范全县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兑付流程,强化财政资金监 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政策范围
县区(管委会)出台的具有普惠性特征的各项产业 发展政策,不含招商引资、产业用地、人才引进、普惠金融、 “一事一议”等政策。
二、兑付流程
( 一)制定实施细则
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规范制定各项 产业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产业政策资金申报条件、佐证资料要 求、政策实施范围等各项要素。
( 二 )印发申报通知
根据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应印发年度 申报通知,载明申报时间、条件、资料等各项要素,通过政府 门户网站、电视、报刊等载体对社会发布,加强宣传,提高企 业知晓度。
( 三 )“免申即享类”项目资金兑付
本工作指引所指的免申即享类项目是在各项产业政策范围 内,无需企业主动申报即可享受的惠企政策项目。
1.项目审核。由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根据政策“免申即享” 项目清单,收集、整理、分析、审核符合 “免申即享”项目对 象,录入皖企通、惠企通平台,导入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 理系统进行比对、预警、核准;对项目主体发生环保、安全重 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 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开展必 要审查。审核完成后,剔除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形成拟兑 现项目清单。
2.社会公示。拟兑现项目经本部门党组(党委)、局(委) 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通过相关载体对社会公示,公示时 间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将拟兑现 项目清单和有关审核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资金 管理程序拨付资金。
( 四 )“评审类”项目资金兑付
本工作指引所指的评审类项目是在产业政策范围内, 由企 业主动申报,通过一系列审核、审查等程序才可享受的惠企政 策项目。
1.组织申报。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印发的申报通 知,结合实施细则规定,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2.项目初审。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受理 企业申报资料,并严格审核、审查。项目初审完成后,形成初
审项目清单。
3.尽职调查。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审 清单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明确双方责任,严格对项目申报资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逐一开展调查,确保项目调查全覆盖、无遗 漏,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更新项目清单。
4.项目审查。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对尽职调查后拟兑现项目 开展审查。一是录入皖企通、惠企通平台,导入安徽财政涉企 项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比对、预警、核准。二是对项目主体发 生环保、安全重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 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等情况开展必要性审查。
5.抽查复核。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等部 门,对拟兑现的“评审类”项目,抽取一定比例开展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项目个数比例不低于拟兑现项目总数的 20%。
6.社会公示。拟兑现项目经本部门党组(党委)、局(委) 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通过相关载体对社会公示,公示时 间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7.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将拟兑现政 策项目清单和有关审核、调查、评审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财 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程序拨付资金。
三、其他事项
1.预算管理。产业政策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坚持先有预 算后有支出,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安排。特殊情况下, 确需超年度预算安排,应按照预算追加程序办理。
2.资料保存。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应安全、完整保存产业 政策项目申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资金兑付等相关资料,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业政策资金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 各项工作,人员变动做好资料交接。
3.完善流程。“免申即享”类项目完成资金兑付后,财政 部门在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加载资金文号,并推送 至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由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完成资 金支付确认等流程。
4.绩效评价。政策资金兑付后,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应及时 开展绩效自评,同级财政部门应将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评价 纳入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绩效。
附件:1.青阳县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兑现流程图 2. 产业政策兑现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