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社会福利 /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号: 青民〔2024〕23号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青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咨询电话: 0566-5036871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09:43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098
字体大小:[||]

各乡镇民政所、丁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局属各二级机构:

根据青安委会印发的《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有关要求,县民政局办公室制定了《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5日

 

 


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县安委会《青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各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牢固,坚守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更加明晰,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更加主动;各民政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和服务对象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县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常态自查自改。各乡镇民政部门每年组织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其中,县民政局检查覆盖辖区所有“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每年不少于3次。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二)协同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县民政部门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县民政部门每年至少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1次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公开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民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予以解决。

(三)推动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依托金民工程、视频监控组网等民政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根据常态抽查检查情况更新台账,落实闭环整改、动态清零要求。依托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方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机制。结合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加大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各乡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宣传解读。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基层民政部门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五)分层分类组织安全培训。除参加组织参加省民政厅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以及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外,市民政局定期组织对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开展“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县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根据各个层级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

(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要紧盯“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小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统一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民政服务机构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鼓励民政服务机构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智慧消防等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同时要主动联系乡镇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不定期对民政领域消防安全进行联动检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七)加大科技支撑系统建设。各乡镇民政部门积极争取省市级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年12月)。各乡镇民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目标,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辖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9月)。针对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管理办法和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民政领域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主动向属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本地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有关工作支持。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民政部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法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民政服务机构突出安全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改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民政部门在常态化自查自改中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深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了解真实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县民政局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县对乡镇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